2021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1752

学校各部门:

接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2021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定于124日、125日进行。现将我校组织本次考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试时间:124日、125

考试地点:15号楼实训楼A201A202A301A302A401A402A403A404A501A502A503A504

每位考生具体的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

所有考生提前40分钟至实训楼西门(近二食堂)排队入场;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统一从东门(近国旗广场)有序离场。

二、考试及防疫工作要求

1.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二)(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登记表和声明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3.所有考生须在1120日前申领“苏康码”,并在参加考试前连续14天通过“苏康码”界面进行健康申报,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检查。

4.所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其余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6.考生答题结束后,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由监考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8.其他注意事项、《上机考场规则》、《考生须知》、《违纪处罚暂行规定》等请参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事项

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考生可于考后2天内申请退费,请相关考生主动与学校联系,按学校要求提交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

教务处

20211129

附件1:考生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安排.xlsx

附件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健康情况声明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doc

附件3:上机考场规则.doc

附件4:考生须知.doc

附件5:违纪处罚暂行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