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及毕业资格审查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度结业证换毕业证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受理时间和地点
1. 适用对象:2018届、2019届、2020届、2021届结业生(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结业换毕业不能超过最长修业时间)。
2. 初审受理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
3. 初审受理地点: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接受申请资料,并初审毕业资格。
4. 复审时间:2021年12月27日,各二级学院将初审合格的学生材料(学生名单按附件3格式打印签字盖章)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复审。
5. 换证领取时间和地点:12月30日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领回通过复审学生的毕业证书,由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回校领取。
二、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1. 结业证书原件(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必须收回);
2. 结业换毕业申请表(附件1);
3.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学生根据学校和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苏康码等入校。
教务处
2021年12月9日
附件2:2018届、2019届、2020届、2021届结业学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