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苏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及学平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发布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1736

各二级学院:

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文件规定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苏医基〔202012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申报缴费工作已经启动。此外为了填补目前社保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空白,在校的学生需参加学平险,学平险保障项目包含人身意外(并扩展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身故及残疾责任)、疾病身故、意外医疗、住院医疗保障。(详见保险说明书)

为做好我院学生参保的申报缴费工作,维护我院学生的保险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院所有在校学生。

二、参保费用

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按每人150元(苏医保待医〔202033)号文件规定),医保卡照片制作处理费每人2元(由教务处统一采集后处理成市民卡所需照片规格)。学平险30//年由学院财务处统一从参保学生代办费中扣除,再由学院统一向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太平洋保险公司申报缴纳。

参保学生中,对持有本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救助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的参保学生,父母无工作单位且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学生,以及家长持有总工会核发的《苏州市特困职工救助证》的参保学生,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对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的非苏州户籍在苏就读学生也可免缴个人缴费。以上免缴的费用,由财政部门予以补助。

三、办理程序

1、宣传发动:各二级学院向学生发放大学生医疗保险《告大学生书》,以及学平险《保险说明书》。学习学生手册中关于《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学生保险管理办法及规定》,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要求每一位学生都必须参保。

2、学生申报:学生填写《告大学生书》中“苏州市区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参保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班级名称。

3、统计信息: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回收参保学生回执,并填写《2021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各班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不参保的学生需填写《2021年度学生弃保声明》。各二级学院需对首次参保学生的信息进行汇总填写《2021年度**学院大学生医保新增登记表》(注:2019级在我校就读未参保的需加入新增人员登记表中),填写《2021年度**学院大学生参保信息汇总表》。汇总符合免缴保费的学生信息,填写《2021年驻苏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实时医疗救助名单汇总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信息采集: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地采集汇总申请参保学生信息。

为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各二级学院在填写2018级和2019级学生《2021年度**学院大学生社保医疗保险申报汇总表》时可参考《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名单》中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5.上报信息:各二级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各院为单位将《2021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各班情况明细表》(纸质版)、《2021年度**学院大学生医保新增登记表》(电子版)、《2021年度**学院大学生医保参保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驻苏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实时医疗救助名单汇总表》(电子版)、《2021年度**学院学平险汇总表》(电子版))、《2021年度学生弃保声明》(纸质版),其中电子表发送到陈祎雯老师邮箱1013525825@qq.com,纸质版交至青春健康俱乐部陈祎雯老师处。

符合免缴条件的非苏州市户籍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始);或者在低保证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印章。

四、各二级学院务必要求每一位学生均参加;对坚决不参加医保或目前已不在学校学习且有退学意向但还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因病休学、征兵入伍的同学,各辅导员须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详细介绍情况后如果家长还是不同意参保,请辅导员老师做好书面记录,详细填写《2021年度学生弃保声明》。

五、为确保在社保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我院学生申报社保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1029日下午4点前完成学生的各项申报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