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及毕业资格审查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下半年度结业证换毕业证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受理时间和地点
1. 适用对象:2018届、2019届、2020届结业生(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结业换毕业不能超过最长修业时间)。
2. 初审受理时间:2021年3月15日—3月19日(节假日除外)。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1 | 3月4日-3月14日 | 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 |
2 | 3月15日-3月19日 | 1. 各二级学院根据结业学生名单(附件2)以及上学期学生参加重修补习班课程成绩进行初审,由教学秘书在学生所提交的结业换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试卷由开课学院保留备查; 2. 因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的学生,根据所在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学分(一般为8学分),按照学校重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收费标准,先至财务处缴纳指导费用,在递交毕业设计(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由指导老师在结业换毕业申请表中进行签字确认,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交教务处复查; 3. 顶岗实习未通过的学生须填写《学院实习手册》,记载半年以上的正式工作周记,完成实习工作总结、实习意见鉴定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后并报送至所属二级学院原实习指导教师处评阅,并在结业换毕业申请表中进行签字确认,实习材料交教务处进行复审。 |
3. 初审受理地点: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接受申请资料,并初审毕业资格。
4. 复审时间:2021年3月22日,各二级学院将初审合格的学生材料(学生名单需要打印签字盖章)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复审;
5. 换证领取时间和地点:3月25日由各学院秘书领回通过复审学生的毕业证书,由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回校领取。
二、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1. 结业证书原件(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必须收回);
2. 结业换毕业申请表(附件1);
4. 学生本人近期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张。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省外学生请持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苏康码入校。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